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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质防火门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2/2/27 点击:1967

木质防火门的制作要求:

  1)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。框、扇拼装时,榫槽应严密嵌合,应用胶料胶接,并用胶楔加紧。
  注:在潮湿地区,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,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。
  2)制作胶合板门(包括纤维板门)时,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,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。应在横楞和上、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,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。
  3)门的制作质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  (1)表面应净光或磨砂,并不得有刨痕、毛刺和锤印。
  (2)框、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,割角、拼缝应严实平整。
  (3)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允许脱胶。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。
  4)当条件具备时,宜将门扇与框装配成套,装好全部小五金,然后成套安装。在一般情况下,则应先安装门框,然后安装门扇。
  5)木质防火门制成后,应立即刷一遍底油(干性油),防止受潮变形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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